近年来,江苏省灌云县四队镇人大在全镇建立和推行选民说事制度,在各村设立“说事室”,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说事日”,让群众到“说事室”说事和反映问题,由本村选民选出的人大代表负责接待并做好答复和处理。选民说事制度,为群众反映矛盾问题提供了方便渠道,也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搭建了平台载体,使基层群众的意见和矛盾及时有效化解,赢得了选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人大制度是一种代议制民主,人大代表经人民的授权,在国家权力机关代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代表是民情民意的代言人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选民有什么诉求和愿望,向其选举产生的代表传达,再由代表通过有序的民意畅通渠道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并督促落实,这是代议制民主的设计初衷。代表有责任和义务,走访联系选民,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并对症施治,做好政策宣传、情绪疏导、关系协调、矛盾化解等工作,实现群众诉求事项案结事了。但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代表与群众信访之间存在着天然屏障。群众“信访不信代表”,有意见、有困难、有纠纷宁可选择信访,也想不到找自己的代言人。受“不直接处理问题”理念影响,许多代表也认为群众信访与自己无关,往往只是指点信访人向相关部门反映。四队镇人大建立完善“代表问事——选民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的“五步工作程序”,对群众所说的事情和反映的问题,由各代表小组召开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并交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五步工作程序”环环相扣、互为补充,使群众反映问题、代表了解民情的渠道更加畅通,群众意愿和诉求及时得以实现。
让有事找代表成为常态,除了建立代表联系选民、掌握民情、化解民怨的平台和机制,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督办,推进群众所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对代表的认同,与其诉求解决的实际效果密切相关。强调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但不等于不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代表完全可以通过观察、调查及约见办理部门负责人来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提出合理化处理意见,推进问题解决和矛盾化解。如果代表“一接了之”走形式、走过场,或者群众诉求不能得到及时办理和答复,就会使群众对代表的履职产生失落感,群众有事就不会找代表,就会认为“找代表不如去上访”。四队镇人大建立督办机制,规定每季度末的“说事日”为“评事日”,由辖区县、镇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评议和测评,并向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一年来,全镇各级人大代表共接待群众说事500多人次,听取群众意见 300多条,为群众办实事 160多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80多起。群众有困难找代表,有意见找代表,有矛盾纠纷找代表,90%以上的小纠纷通过“说事室”得以化解,代表实实在在办实事、做好事,群众真切感受到“代表就在身边”。
人大制度是是我国现有政治体制内最具权威、最具法律地位的利益表达主渠道,担负着反映和实现群众利益和要求的重任。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大量问题和矛盾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群众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期望越来越高。如何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利用人大制度内的政治资源,使群众诉求更好地通过人大这一民主渠道得以实现,是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江苏省灌云县四队镇人大建立的选民说事制度,操作简单、方便有效,既让群众有地方说“事”,又让人大代表有渠道为群众办“事”。此项制度不仅丰富了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使代表这个政治主体发挥了应有的民意表达职能,使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推进基层民主和基层治理的有益探索创新。(作者是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