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贾海超、王立群、李桂霞、冯秀玲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兴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成立兴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机构的意见、向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各项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选举办法、关于表彰优秀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决定。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高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