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陕西、四川和贵州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陆续召开。
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西安召开,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成都召开。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贵阳召开。
这次“回头看”主要督察辽宁、陕西、四川和贵州四省省委和省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级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此次“回头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聚焦重点,始终坚持精准深入,始终坚持严查“一刀切”问题。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为11月3日至12月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9—68899187,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839号信箱。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四川时间为11月3日至12月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8—62612369,专门邮政信箱:成都市A63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辽宁时间为11月4日至12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4—88116005,专门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6005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贵州时间为11月4日至12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51—84700164,专门邮政信箱:贵阳市A001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均为每天8时至20时。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