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该市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申请条件和申报程序进行规范。
根据通知,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针对赞皇、灵寿、井陉、平山、元氏、行唐等山区六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活补助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需提供扶贫手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低保户家庭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学生本人因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残疾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实际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和村委会证明;家庭成员因病致贫或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票据和村委会证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需提供村委会证明或由学校家访后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