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的现状:发还案件需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承办者无权再审;改判案件则一般维持上级改判结果,通常无人问津。这意味着,案件一旦被移送上级法院,办案法官就成了“甩手掌柜”,案件也成了“泼出去的水”。有些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重结果、不重过程,“冤案”“错案”“关系案”时有发生。
“正定县有50万人口,2017年度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竟达8000多件。居高不下的发还改判案件数量无形中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人少案多的矛盾愈加凸显。对于当事人而言,不仅增加了诉讼费用,而且关于司法腐败的猜想层出不穷”,正定县法院院长李健全对记者说。为了让每个案件能阳光操作,2017年9月开始,正定县法院在充分尊重法官独立办案的前提下,以发还改判案件为切入点,开始推行一项常态化机制——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会。大家对发还改判案件的证据、事实、说理及裁判依据和中院的发还意见进行 “大众点评”,互相切磋指点,进行案件讲评。
“有人觉得‘火药味’太浓,批评和指责让法官难堪;有人觉得平常工作很忙,每周讲评一次占用太多的人力和精力,还有人甘做老好人,敷衍了事,避重就轻。” 正定法院执行局贾局长说到了制度推行之初的重重困难。
但是,以李健全为首的正定法院领导班子形成共识,万事开头难,一旦开了头,就要坚定地走下去。慢慢的大家端正了心态,讲评前研析案情,讲评中各抒己见,最终达成统一裁量标准,为日后相似案件提供裁判依据。回想起第一次上台讲评的场景,正定法院党组成员张丽萍记忆犹新:“当时很紧张,都在一个大院工作,抬头不见低头见,怕在同行前露怯。但是经过一次次的讲评,整个法院的工作氛围逐步转变了,大家由以前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工作之余大家互相交流审判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李健全院长上任以来,法院已开展“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例会”13次,共对53例发还改判案件进行了讲评。讲评可以使一个人的经验变成集体的智慧,在面对类似案件时有了依据。案件讲评成为一次次集体“会诊”,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外在监督,也给局外人提供了借鉴。
“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开拓了一条快速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和法律素养以及审判执行质效的新路子,在正定法院乃至全市法院系统产生了积极影响。晋州法院法官多次参加讲评,现场感受同行之间“以案释法,就案学法”实战培训氛围,对正定法院的讲评活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和感受,普遍认为该机制是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的一剂疗效显著的“灵丹妙药”,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院青黄不接、现有员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
“阳光司法单靠讲评还不够,当法官对讲评习以为常,其监督效果就会减弱。”李健全坦率地说。为此,一项“兜底”措施应运而生:作为法官,一年中如果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超过办案总数的5%就要下岗培训,即使发还改判率达不到5%,哪怕是发还一个案件也要记入政绩档案,作为法官考核及升降级的依据。2017年年底,已有1名审判人员被调离一线审判岗位。
公开讲评是学习交流、统一尺度的过程。李健全认为,正定法院推行这套“组合拳”的初衷,就是让法官“不能办错案、不敢办错案、不想办错案,而且办错案了有责任”。 得益于此,2017年正定法院发还改判率大为降低。
除此之外,正定法院还实施了庭审网络直播,与正定电视台合作,以实际案例为素材,制作了《法润正定》专题片,向社会大众进行普法教育,正定法院在阳光司法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