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明年1月15日召开 表决通过《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三项联动监督五个部门满意度测评均为满意等次
本网讯(记者周洁)11月23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会勇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在石家庄召开,会期5天。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审查批准了《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条例〉和〈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部分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邯郸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等2部地方性法规和3项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人事任免的暂行办法》。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对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个部门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宣布,省政府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测评结果为满意46票,占86.8%;基本满意7票,占13.2%;不满意0票。
三项工作报告测评结果为,五个部门满意票数均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按照测评办法规定,均为满意等次。其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满意48票,占92.3%;基本满意4票,占7.7%;不满意0票。省商务厅满意46票,占88.5%;基本满意6票,占11.5%;不满意0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满意44票,占84.6%;基本满意8票,占15.4%;不满意0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满意46票,占88.5%;基本满意6票,占11.5%;不满意0票。省卫生健康委满意46票,占88.5%;基本满意6票,占11.5%;不满意0票。
范照兵强调,今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高举旗帜,围绕中心,务实高效履职,充分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整体迈上新台阶。全省人大系统要坚持思想引领、保持正确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征程中书写好河北篇章。要坚持工作标准、保持工作定力,持续用力、接续奋斗、再创佳绩,确保开局之年圆满收官。要坚持创新竞进、保持务实作风,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明年全省人大工作再提升。要坚持实干实政、保持奋进姿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争取更多打造河北人大工作特色和亮点,为人大事业作贡献,为全省发展添光彩。
会议结束各项议程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高绍林作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审议好地方性法规》的专题讲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王刚、聂瑞平、周仲明,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夏延军,省监委副主任吕永志,省法院院长卫彦明,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