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生态环境厅11月15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1月16日至11月30日,我省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范围为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2个省直管市。
此轮专项行动将重点对扬尘污染防治、采暖季涉气企业错峰停限产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发现问题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运行及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管控、实施封闭储存和密闭输送、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运行、涉气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等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专项行动将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石化、炭素、制药、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化肥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格落实“预防式”“服务式”“体检式”执法要求,杜绝“一刀切”。
11月16日至22日,集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大会战。省、市两级执法组重点对施工工地、工业料场、矿产资源开采区域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涉扬尘污染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无人机飞检组独立开展飞检行动,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道路、重点施工工地、重点矿山开采区域、重点裸露土地区域开展专项飞检,精准锁定问题线索。
专项行动中,省生态环境厅将组成33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的形式,驻市开展执法检查。各市环保局整合市本级和县(市、区)执法力量同时组织开展检查。按行政区划全省共组成129个交叉执法组,确保全部县(市、区)市级执法组驻点执法全覆盖。
省生态环境厅还将成立2个机动巡查组,主要对省级执法检查组和各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暗访。省环境监测站组成4个常规大气污染物监测组,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开展监督监测,提高执法检查精准度。
专项行动中,我省将为各省级执法组配备无人机,对重点行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开展飞行监测、分析,开展“无人机飞检零点行动”。同时,还将利用废气远程执法采样监测系统,不定期组织开展远程执法“零点行动”,对重点涉气企业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对发现的监测数据异常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查处。 (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