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文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李某盗窃一案,此案由文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信国成担任审判长审理,是该院首例适用新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28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一辆柴油三马车到被害人张某家收购羊毛时,发现张某床上有一个包裹有5000元现金的布包,李某遂将5000元现金盗走。2018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文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将盗窃的5000元现金退还了失主张某,也取得了失主张某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宣判仅用时10分钟,以盗窃罪判处李某单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