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起
首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面推开
截至9月底,已试点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940件
从省工商局10月23日举行的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940件,惠及企业1719家。从11月10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今年3月,我省在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廊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个区域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主要内容为,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放权给企业、放权给市场,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化方向的监管体系。对不必要设定审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可由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对目前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审批事项,优化准入服务,分门别类减少申报材料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为创业创新主体进入市场消除障碍。
“从试点情况看,通过减少审批事项和改革审批方式,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了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审批模式变革、审批流程优化、监管手段创新。”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为我省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打下了基础。
为保障全省“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开展、落到实处,省工商局还对各地“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地企业登记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着力点,在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事前告知、事中审批、事后监管以及信息推送、信息公示等各环节中,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形成改革合力。要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交换体系,11月5日前要完成改革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和对接。要把“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记者贡宪云 通讯员王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