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纪检监察网今日对外公布↓↓↓
廊坊市安次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昱铮,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失职失责、与他人合谋骗取国家补偿资金,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李昱铮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廊坊市安次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昱铮开除公职处分。
沧州市曝光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海兴县高湾镇刘佃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新忠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索要、收受危房改造户财物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许新忠在任海兴县高湾镇刘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顶名及编造部分申请资料的形式与他人合谋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将2.5万元据为己有。2014年,许新忠以办理危房改造为由,索要、收受多户危房改造户财物共计4.7万元。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许新忠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2018年7月,许新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吴桥县铁城镇申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建勇等人套取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2年初,吴桥县铁城镇申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建勇和时任村委会主任的赵地稳、时任村委会委员的赵建华三人,在未按规定向村民收取村级自筹款的情况下,编造虚假筹资筹劳等资料,以“安装浇地管道”为名套取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此外,赵建勇、赵建华还违规以村民个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修缮村集体用房。2018年6月,赵建勇、赵建华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地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骅市民政局副局长袁恩刚、办公室主任张国收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在2014年无瑕种植专业合作社向黄骅市民政局申报食用菌产业扶贫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过程中,时任黄骅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的张国收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发现该项目的申报存在虚假问题,给国家财政资金造成损失,负有直接责任。黄骅市主管救灾工作副局长的袁恩刚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袁恩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国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晋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换马店镇秦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二起、村委会主任曹恒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5月,县住建局向秦邱村孙某个人账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款14129元,2014年7月,张二起和曹恒杰从该账户支取8000元交给孙某,经孙某同意后,张二起和曹恒杰于2014年12月从该账户支取6100元后私分,其中,张二起分得3100元,曹恒杰分得3000元。2018年7月,张二起、曹恒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唐邱镇孔小营一村会计李春光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1年,李春光负责该村低保工作期间,以残疾人名义违规为其妻子梁某办理了低保手续,并享受低保待遇。2013年底,李春光申请取消了其妻子梁某的低保资格。期间,共领取三年低保金3400元。李春光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7月,李春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3.耿庄桥学区校长梁兴勇、中学校长郑进步履行职责不力,造成贫困学生辍学问题未及时解决。2018年1月,梁兴勇、郑进步未能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有关政策和控辍保学要求,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排查、核查工作中,漏统建档立卡学生范广兴信息,造成贫困学生辍学问题未及时解决。2018年7月,梁兴勇、郑进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河渠镇马家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牛胜林优亲厚友为亲属申报危房改造资金。2012年4月,牛胜林任马家庄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在明知其侄子牛某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申办2012年度危房改造项目,致使其侄子牛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670元。2018年9月,牛胜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