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春同志率领市人大调研组到滦南对《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该县嘴东湿地保护现场,并在嘴东管委会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听取了滦南县贯彻实施《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同县农牧局、经济开发区(嘴东)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
张艳春同志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做了总结讲话,她肯定了滦南县在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条例中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滦南县委副书记刘兆宾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文辉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景云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张敬芹同志以及县农牧局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并参加座会。(滦南县人大常委会 李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