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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人大工作 |
2017-8-28 15:55:24 来源:本网 |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8月25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晋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各部门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驻晋省、市代表发挥作用的办法(试行)》、《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办法(试行)》等四个规定、办法。其中《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关于支持驻晋省、市代表发挥作用的办法(试行)》、《关于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办法(试行)》是晋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出台,这标志着晋州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人大工作将更加规范。(晋州市人大办)
责编:檀旭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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