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紧扣党委工作中心和人大的工作实际,抓住“一府两院”的亮点工作,认真做好“知、看、问、议、督”五个环节的工作,完善视察程序,提高视察工作实效,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知”,即知情知政。一方面,科学组织参视代表。优先考虑对视察内容熟悉或专业、工作领域相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提高视察组的专业化程度。另一方面,搞好视察前的学习培训。每次视察前,都提前把视察调研所需的相关资料送到视察组成员手中,组织学习与视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研究、讨论有关视察的安排意见,明确视察的目的、内容、时间、方式及方法,使代表做到胸中有数,视察时尽快进入角色。
“看”,即实地察看。作为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有效途径,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在专题视察中,不仅注重“视”的过程,更注重向“察”的过程发展。一方面,带着问题有目的地看,既看成绩,也看不足。另一方面,既看有准备的,又看无准备的。改变过去只听被视察单位的意见的做法,不刻意精选好的线路和看点,让代表看到真实全面的情况,避免被视察单位“牵着鼻子走”,影响代表的知情权。两种方式相结合,为被视察单位“把好脉”,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奠定基础。
“问”,即现场询问。视察的目的在于了解实际情况,向“一府两院”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视察工作既要立足全局,不拘泥于具体事务,又要倾听民声,摸准实情,求得实效,关键就要抓住一个“问”字。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在视察中,要求参视代表做到敢问、善问;既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又要析真伪反复问,并从中分析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还有哪些差距,敢于命中要害提建议,从而为监督提供翔实的事实依据。
“议”,即座谈评议。视察后的座谈评议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组织代表座谈时,一方面,滦南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代表敢于讲真话,道实情,结合自己的调查研究认真发言,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另一方面,引导代表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和看法,并留下充足的时间,让每位参视代表都有机会发表意见,同时搞好记录确保代表的意见能很好地落在“纸上”。
“督”,即跟踪督办。视察效果如何,关键看代表“察”出的意见建议能否得到落实。每次视察后,视察组都及时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高质量的视察报告,按照规范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交办工作,并安排相关工作部门跟踪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那些需要解决且经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常委会则始终抓在手上,直到抓出头绪和结果,确保了视察质量,有效地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威信。(滦南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