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召开《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草案)》论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同志出席论证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广恩同志关于起草《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参加论证座谈会的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成员就《条例(草案)》行了深入论证座谈,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刚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我省是农业大省,制定种子管理条例,是贯彻实施《种子法》的重大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开展种子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抓住重点,聚焦问题,切实把立法质量放在首位。既要依据上位法,不抵触、不冲突,又要从省情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有几条立几条,防止小法抄大法,真正做到有特色、可操作、规范管用,为我省现代种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与会人员认真座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