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崇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办理假身份证件,并以此私自出境,长期向组织隐瞒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崇勇身为中央候补委员,忘记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私欲极度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党的事业,污染河北省的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崇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河北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杨崇勇简历】
杨崇勇,男,满族,1955年11月生,云南昆明人,1980年8月入党,1971年4月参加工作,云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71.04—1980.08云南省昆明市药材公司采购批发站工作
1980.08—1984.07云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4.10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蓬莱区委干部
1984.10—1986.03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蓬莱区委副书记、县委常委
1986.03—1987.12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2.10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委书记
1992.10—1996.03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
1996.03—1998.02云南省政府秘书长
1998.02—1998.06云南省玉溪地委书记
1998.06—2000.02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市长
2000.02—2000.12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
2000.12—2001.02云南省委常委、玉溪市委书记
2001.02—2003.06云南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3.06—2007.12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
2007.12—2008.01河北省委常委
2008.01—2011.12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1.12—2015.12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2015.12—2016.01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2016.01—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省委委员(简历摘自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