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了解到,分局民警近日抓获两名涉嫌盗窃共享单车的犯罪嫌疑人唐某、黄某。尽管嫌疑人只破坏和盗取了两辆单车,但其单价已超过2000元,窃取一辆就已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罪起刑标准。
7月23日16时许,摩拜共享单车公司员工根据定位系统提示,在藁城区九门乡一工厂内发现两辆共享单车,其中一辆电子定位锁已被拆卸,另一辆单车的电子定位锁正在被嫌疑人拆卸,随即共享单车公司员工报警。
接到报警后,藁城区公安局九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将其中两名嫌疑人抓获。经讯问,唐某、黄某对2017年6月份,驾驶一辆白色皮卡车,将位于机场路和307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公交站前的两辆摩拜共享单车盗走,用于自骑,并对单车电子定位锁进行拆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品牌共享单车总计已在石家庄市投放了20多万辆,破损故障因素中人为破坏占据第一位。本案中被偷拆的是摩拜一代单车,其价格在每辆3000元左右,两辆单车共计6000元左右。
河北省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亚星表示,根据我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是“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黄某已被刑事拘留、另有一人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