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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廊坊7月24日讯(记者 孙泽恒)7月24日,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市堂二镇亲爽养正幼儿园“幼儿被遗忘接送车内致死”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7月13日,霸州市堂二里镇亲爽养正幼儿园发生“幼儿被遗忘接送车致死”事件,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案件发生后,霸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介入此案,及时与公安机关协商沟通,掌握案情和进度,并就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提出侦查建议。
经查,自2015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未经登记注册,在霸州市堂二里镇非法开办亲爽养正幼儿园,并自任园长,雇佣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为该幼儿园司机,杨某某为保育员。7月13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段某某驾驶该园汽车并载随车照管人员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将被害人郭某某(女,3周岁)等八名幼儿接至堂二里亲爽养正幼儿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段某某因未核实上、下车人数,将被害人郭某某遗忘在车内。直至当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用车时才发现被遗忘在车内的郭某某,当即将郭某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医院在对郭某某进行体征检测后,确认其已经死亡。
7月20日,霸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某、段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经依法审查后从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