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群众,根植于人民群众,最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疾苦,最能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近年来,昌黎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紧紧抓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这条主线,积极搭建保障平台和活动平台,让人大代表“动起来”,有力地促进代表作用有效发挥,实现了代表工作得到全方位地提升。
以制度保障代表密切联系群众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2015年,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明确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主要方式。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和规范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平台,探索建立了民情信箱、联系选民卡、民情日记等有效联系形式,方便代表联系群众,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每一个代表都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帮助、促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既推动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又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进而使得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创新联系载体,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
县人大常委会在为代表创造联系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上开始了因地制宜的创新,获得了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成果,形成了人民群众满意、党委肯定、政府支持的多赢局面。
从2012年以来,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即开展了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促进全体代表依法履职、自觉履职、创新履职。进一步筑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让人大走进群众,让群众走进人大,实现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对接、互动,保障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期性、连续性、有效性,将代表与群众紧紧联系起来,将代表工作与民生、民声、民心紧密联系在一起,夯实了人大工作基础。
十六届县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在全县人大系统集中开展了“联系代表活动日”活动。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将常委会领导、基层代表、基层群众结成联系对子。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代表开展活动提出不同的要求,强化分类指导,推动活动务实开展。建立活动长效机制,确定每年上半年4月20-21日、下半年9月20-21日开展“联系代表活动日”活动。
全县221名县人大代表深入乡镇村社、街道社区,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等方式,把了解到的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以及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形成代表议案、建议或意见,帮助群众解决上学、看病、就业、安居、饮水、行路等带有共性的民生问题,真正不负当选代表之初许下的“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曹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