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全国人大党组和省、市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河北省乡镇人大代表大会条例》,着力加强和改进昌黎县的乡镇人大工作,推动全县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组调研、分片调研和专题视察等方式,对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下辖16个乡镇,1个城郊区。2012年我县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994名,乡镇人大主席16名,人大负责人1名,人大副主席1名,兼职人大秘书17名。一直以来,各乡镇人大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乡镇党委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本乡镇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在促进本区域民主法治建设、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对人大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一是对人大工作没有列入县委考核系列,重视程度不足。二是乡镇人大“行政化”严重,17个乡镇(区)人大主席、负责人全部兼职政府性工作,且绝大部分精力从事政府性工作,人大主席被当作党政副职使用。三是基层群众对乡镇人大认识不足,宣传、代表活动欠缺。
2.支撑乡镇人大正常履职的条件不足。一是乡镇人大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无法满足需要。连续两次换届,秦皇岛市统一取消了乡镇人大副主席职数,将其调整为政府增加一名副乡镇长。目前全县除昌黎镇保留一名人大副主席职数外,其他乡镇都只设置人大主席一人。乡镇人大秘书全为兼职人员,人大秘书基本上只在开人代会时才做人大事务,日常事务往往只由人大主席一人完成。二是保障乡镇人大开展活动经费匮乏。从全县各乡镇财力来看,乡镇不能形成预算财力,财政状况紧张,仅能支付自筹人员工资。各乡镇人大会议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均未依法列入财政预算,都为临时经费。
3.乡镇人大职权虚置现象明显。乡镇人大按法律规定召开人代会、主席团会,按照法律规定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依法监督等方面都有缺失,召开人代会基本上流于形式,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督缺乏主动性,对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大项目基本上没有监督。按照规定乡镇一年至少需召开一次人代会,为节约资金,各乡镇人代会会期及会议质量“缩水”情况严重,且会议随着需求开,往往要同乡镇人事变动一并召开。乡镇人大很少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正常活动。
4.乡镇人大代表普遍文化程度低、自身素质不高,履职意识缺乏。大多数乡镇人大代表无固定工资收入,基本都从事农业生产,乡镇代表没有履职经费。履职热情、提合理化建议能力缺乏。即使有代表提出建议,仅靠乡镇政府难以独立办理。乡镇代表培训缺失,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之间、乡镇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均缺乏互动。
5.城郊区在人大履职方面依法无据。城郊区不属于行政区划,不是一级政府,没有设立人大主席及主席团,城郊区管辖范围内的县、乡人大代表名义上均为昌黎镇代表,致使行政区划和代表履职之间存在矛盾,城郊区的代表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独立对城郊区的有关事项作出决定,且城郊区管委作出的行政决定不合法,已经多次被诉。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人大工作,最关键的是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议县委要把党委领导重视支持贯穿于乡镇人大的始终,从编制、经费、人员配备等各个方面给予乡镇人大支持,这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核心所在。要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乡镇党委的考核目标范围。要不断提高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乡镇人大工作。乡镇政府领导要真正摆正位置,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应恢复设置乡镇人大副主席职数,配齐乡镇人大秘书,建议可按一定人口数量来设置副主席职数,也可以在不改变现有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职数比例的前提下,协调乡镇党委由组、武、宣一名部长兼职乡镇人大副主席工作。明确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党委分工,但以人大工作为主。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建议仿照城郊区工委、管委为县委、政府派出机构的模式,批准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城郊区人大工委,具体负责城郊区人大工作。
3.依法保障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目前我县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94名,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全县每年共需近50万元,每个乡镇人大办公经费3万元,17个乡镇(区)共51万元,建议把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作出明确规定予以专款专用。
4.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参照省内相关县区对乡镇人大主席的使用,对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优先考虑转任乡镇长。可把年轻有培养前途的乡镇干部放在人大主席位置上锻炼。对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可交流任职,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要创新乡镇人大载体开展履职工作。从首先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入手,延长会议时间,从保证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职入手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根据形势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乡镇人大重点对乡镇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全力办理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6.强化乡镇人大工作人员和代表素质,努力提高其履职能力。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工作人员要注重法治修养和学习,增强党的绝对领导意识,提高素质,加强学习。要把好代表“入口关”,选出的乡镇人大代表既要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要能真正代表人民。注重培养乡镇人大代表成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后备人选,以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基层政权基础。建议由县人大统一负责,全力做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7.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影响力。建议由人大协调报社、电视台、乡镇等部门单位,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和印制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以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