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执法检查,以了解和掌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法规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促进全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活动依法开展,国土资源环境进一步改善。
此次执法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执法检查对象为县级以上政府及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检查内容包括对条例进行宣传、学习,编制国土保护和治理规划,条例中要求建立的各项制度的制定、实施,强化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职责的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