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元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新元主持召开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氏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研究拟定了2017年法制委员会工作安排。
黄新元指出,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这是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设立人大法制委员会是加强我县人大法制工作的重要契机,对于加强我县的人大法律监督尤其是司法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为首次成立的专门委员会,为担负起法律赋予的重任,开好局、起好步,黄新元就法制委员会如何履好职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二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制观念;三要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为有关立法草案提出建议意见;四要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法律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