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张家口市、保定市、怀来县、蠡县,就《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深入企业、学校、工地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暗访了个别企业,并召开只有农民工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马兰翠充分肯定了两市在贯彻条例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马兰翠强调,农民工的核心权益是及时足额得到劳动报酬,农民工是城乡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依法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构建新型和谐的劳动关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赵克志书记对保障农民工权益作出的重要批示,把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近一个时期,要努力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安全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广泛深入宣传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广大农民工依法有序的维权意识,以良好的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充分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