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冯耀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冯耀武违反政治纪律,审查前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占用集体土地为个人建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冯耀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漠,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以权谋私,大肆敛财,与特定商人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耀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