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沧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7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荣珂主持会议并讲话。
谢荣珂指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立法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面对这一神圣使命、全新课题,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要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要明确立法工作定位,准确把握立法权限范围,树立正确立法理念,突出立法重点领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全力做好《沧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和《沧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起草、修改、审议等工作,并同步推进立法项目征集、备案审查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交流学习,深入研究立法工作,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严格保证立法质量,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