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发放给扶贫对象的葡萄苗、百香果苗,却发放给了非扶贫对象,这里面有没有权钱交易?有没有贪腐行为?”“村民每户的危房改造资金一般在1.8万到2万元,有些村干部竟然敢截留1万元。”广西检察机关立足脱贫攻坚大局,严查涉农“微腐败”,严保扶贫救命钱,让收到返还款项的百姓由衷地竖起了大拇指。(据新华网5月22日报道)
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扶贫资金。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近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增长,特别是2016年中央投入同比增长43.4%,省级投入同比增长56%,中央和省两级投入超过了1000亿元,另外,各市县也都投入了大笔财政扶贫资金;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还将增长30%。财政投入的不断增长,显示了国家对扶贫脱贫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心和信心。
但与此同时,随着投入的快速增长,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一些贪腐分子将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用雁过拔毛的方式蚕食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发展钱。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私分滥发……发生在一些地方扶贫领域里的“微腐败”,看似金额不大,但点多面广,使脱贫攻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要保障,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并要求“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必须坚决杜绝扶贫领域的“微腐败”,架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
确保扶贫资金都花在“刀刃”上,用在贫困群众的生活保障和发展生产上,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保障和法治保障。自2016年2月至今年3月,中纪委连续启动了四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并先后公布了多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全国两会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把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3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联合布置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以“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检查,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和地方财政、扶贫部门协同组织实施检查。国家有关部门协同“作战”,中央和地方联动推进,剑指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释放了“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的强烈信号。
扶贫资金使用是否安全、高效,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脱贫攻坚战的战果与成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例教训深刻,广大基层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动手脚、不玩猫腻,将每一分、每一厘扶贫资金都用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