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5月22日讯(记者马利)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6月1日至12月31日,河北省将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专项治理工作,严查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严防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以及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等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将重点整治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
根据要求,各中小学校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以发放、签署《家长明白纸》的方式,向家长明确禁令要求并告知举报电话;教育部门将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各地将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包括设区市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同时对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此外,各中小学校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悉,2016年河北省查处有偿补课案件110个、责任人18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