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北省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改变以等级评价方式呈现形式,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高中生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信息,都将录入其中,作为高校录取参考依据。
据了解,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体质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引导教育教学走出“忽视过程,追求结果”的误区,向素质教育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