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 通讯员董文正)从省交管局获悉,5月10日至8月31日,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据介绍,行动期间,我省交管部门将严格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三年内有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交通违法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通报相关企业以及交通和安监部门,责令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两客一危”车辆超员、超速和司机疲劳驾驶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在今年以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客运企业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行等安全管理规定的,将通报运管部门一律责令停业整顿15天。
百日行动期间,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周六,为全省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统一行动日;每月10日,为全省治理货车超载违法统一行动日;每月15日,为全省治理假牌套牌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每月20日,为全省治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日。各地交管部门还将结合本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跨路段、跨区域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