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胡璐、高敬)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对16个省(区、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为推进整改落实,近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明确每月调度一次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据了解,督察反馈后第一个月,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调度督察整改方案编制及督察整改工作组织机制建设情况。整改方案经报国务院审核同意后,则重点调度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配套政策、措施、方案以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调查处理问责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以及整改工作对外公开情况等。调度情况以督察简报形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重要情况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将安排专项督察,并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还就督察整改情况对外公开作了细化安排,要求省级电视台“地方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钟,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党报和政府网站设立专栏,每周五公开一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连续公开报道时间从督察反馈后开始,至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或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为止。对于没有落实督察整改情况公开要求的地方,将及时提醒督办。
针对近日开展的第二批督察反馈工作,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强化督察公开,要求督察反馈当天,地方需在省级政府网站、省级环保部门网站全文登载督察反馈公开稿,省级党报、省级电视台于督察反馈第二天全文刊载督察反馈公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