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所作的关于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全省各级财政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资金支持逐年增加,“十二五”以来,省市县三级共投入财政资金12.7亿元,有力支持了气象事业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全省气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降至GDP的0.65%以下,人员伤亡数量也大幅下降。
建立气象灾害防御中心109个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为核心,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部分重点乡镇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目前,全省已成立132个气象灾害防御中心,98%的乡镇、62%的街道建立了气象信息服务站。民政、国土、气象等部门组建了7万多人的基层信息员队伍,水利部门组建了4支国家级抢险队、12支省级抢险队以及6000支群防抢险常备队,进一步提高了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
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
报告显示,气象、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共建专业气象观测系统,共享了6868个监测站点数据。天气雷达探测区域已覆盖全省85%的面积,精细化气象预报格点间距达5公里并实现3小时滚动预报和分乡镇预报,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
同时,建立了干旱、森林火险、地质灾害、高温中暑、城市内涝、设施大棚风灾、高速公路道路结冰等灾害风险预报预警业务服务系统,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提升了分灾种灾害风险防御水平。在省、市、县建立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发布预警信息,2016年发送各类预警信息19.2亿条,增强了及时性,提升了覆盖率。
省政府购置了3架增雨飞机,建成冀东、冀西北两个省级飞机增雨基地,在防灾减灾、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森林防火灭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将灾害防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调研组认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常识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也有待提高,防御财政投入也不足,气象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依法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运行、气象信息员队伍培训和管理、防雷行政许可委托技术服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维护等非工程性项目所需经费列入专项财政预算,建立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