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河北省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在2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础上,新增24个省级试点,河北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实现免费营养餐全覆盖。
“这一计划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县(区)政府根据供餐条件自行确定。根据要求,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实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因此试点范围不含县城学校学生。我省地方试点营养餐补助标准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每生每天4元,按每年供餐200天计算。
为保证学生吃得安全,试点县将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我省要求,学校对食品安全负第一责任,试点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自理餐费,并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对米面粮油蛋奶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
在供餐模式与内容上,试点县将从实际出发,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个人)托餐等多种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包括主食、副食、汤(粥)等;提供早餐或课间餐,包括牛奶、鸡蛋、面包、水果等,确保每个学生每天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并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饮食禁忌。在改善就餐条件方面,试点县将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把学生食堂列为重点,优先建设,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为保证资金使用效益,我省要求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新增24个省级试点
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名县、魏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滦平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赤城县、张家口市崇礼区、涿鹿县赵家蓬区。(记者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