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郭东)河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7年起在全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整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数将达到1万人,带动就业3万人,创业培训2万人。
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
实施意见提出,河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共同建立由专家学者、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优秀创业典型等组成的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就业创业基本能力测评、职业前景分析、专家指导等智库建设。积极与驻地高校对接,联合高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活动,帮助高校做到每个毕业班都能得到群体性指导,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
每个市创建3所以上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教育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效突破口,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发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各地人社部门要依托“创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创业培训,组织专家、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典型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指导。各市和各高校要加快构建一批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每个市要创建3所以上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每个县要重点建设2所以上有当地特色的返乡创业园。
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实现供需信息精准推送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主动为高校提供精准有效岗位信息,实现招聘需求信息的即时共享。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在校期间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校内外资源信息对接的服务平台,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按照地域、专业、学历要求精准分类,实现供需信息的精准推送,进一步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加大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毕业生等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确保在离校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位,力争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对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加强对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实施意见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不得发布含高校限制性或歧视性招聘信息,不得发布违反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净化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
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好薪酬待遇、职称评审、继续教育、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实际问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高校毕业生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