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开展6项执法检查,即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石家庄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山、水、林、田、湖、海综合治理),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防洪法律法规等执法检查。
按照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审议6个专项工作报告,包括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环境保护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高教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县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做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做好年度预算、决算、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组织对重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和地下水超采国家资金和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开展专题视察调研7项,即开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首都新机场建设调研;用好建设环首都世界城市群机遇,建设经济强市、区域中心城市、节点城市调研;开发区建设专题视察;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情况专题视察;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专题调研;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改革专题调研;城市经济、县域经济、沿海经济相关重点问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