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错综复杂离婚案。审判员秉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通过法庭调解,让当事人各自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在家庭中应承担的责任,最终以调解的形式将此案件圆满解决。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03年11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合,双方分居已久,在分居期间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但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亦未能缓和,除原告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外,己方亲友分别在滦南法院、曹妃甸法院另起诉两起与本案相关的财产纠纷案件,使双方陷入诉累。得知相关情况后,滦南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司各庄法庭法官坚持以调化诉、综合施治,对案件进行详实的调查剖析,与此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权衡双方利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离婚案调解结案,另两案分别动员亲友撤诉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