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于2月15日公布。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2月15日至17日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
考生提出复查申请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汇总各招生单位上报的申请复查统考科目成绩考生信息后组织集中复查,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统考科目复查结果将于2月底前反馈至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对于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则将由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复查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