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文英 河北日报记者马建敏)2016年,面对化解过剩产能、治理雾霾停限产、营改增减税等多重压力,全省国税系统迎难而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2122.9亿元,首次突破两千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3.3亿元,比上年增长59%,圆满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为弥补政策性减收和经济税源的不足,省国税局在2016年初部署了6项堵漏增收专项任务,9月末又开展了“百日攻坚抓收入”活动。通过加大税收风险管理力度,加大稽查力度,加强大企业风险管理等措施,共增加税收44.6亿元。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后,我省金融、房地产、建筑安装、生活服务等四行业31.98万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实施营改增税制转换,改征增值税达到277.3亿元,比同期营业税减收121.8亿元。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因税负下降共减税15.6亿元。随着营改增的日趋完善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不断增多,大多数纳税人将获得减税成果。
税收优惠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省国税局始终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放在与组织收入并重的位置。2016年累计办理各项减、免、退税563亿元,同比增长25.3%。其中,改善民生类16.6亿元,鼓励高新技术类36.9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类33.3亿元,节能环保类21.7亿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类5.6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类128.2亿元,支持三农类24.6亿元,支持福利企业、风电、信息软件、废旧物资利用等专项减免税120.6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75.5亿元。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为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