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测评制度 提升测评效果
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省长王晓东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全文见今日八版),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工作。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就省政府审计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不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到位这一主要矛盾进行改进,通过完善制度和周密部署,今年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测评程序更加规范科学。在总结去年满意度测评开展情况基础上,结合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实施程序,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省政府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办法对测评方式、测评依据、测评组织工作及测评程序等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通过完善测评制度,确保了满意度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审计整改报告内容更加详实。在省人大财经委会议听取审计厅汇报审计整改情况时,财经委向审计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内容的意见建议,要求审计厅进一步细化整改报告内容,完善审计整改报告附送清单。审计厅较好地落实了财经委的审议意见,审计整改报告内容更加完善详实。
被审计部门整改更加到位。今年省人大财经委和审计厅共同随机抽取了省财政厅等五个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报告作为附件提交常委会,并对5个整改报告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随机抽取的方式不但确保了被审计部门审计整改报告选取的公正性,同时也提高了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进一步促进了被审计部门审计整改的到位率。
测评效果有显著提升。在常委会分组审议结束后,4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计整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最终测评结果是:满意30票,占62.5%;基本满意17票,占35.4%;不满意1票,占2.1%。通过一系列举措,今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整改报告的满意度较上年有显著提升,此次满意度测评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