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贾海超、王立群、李桂霞、冯秀玲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迟运鹏,副县长马广春,县法院院长谢孟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布显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农村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总结(草案)和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