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9时,悬挂冀AZQ585的出租车在中山东路和翟营大街交叉口逆行,长安交警大队交警上前拦截,驾驶人刘京卫竟然打算驾车逃逸,当场被交警制止。经查,该车真实牌照为京BF7363,目前车辆已被扣。
12天查处涉牌违法425起
为治理大气污染,省会多次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一些司机违规驾车出行,为逃避车辆被电子警察抓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甚至使用套牌、假牌上路行驶。石市公安局交管局开展了严厉查处涉牌交通违法行为,1月6日至17日,全市共查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使用伪造及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6项交通违法行为425起。同时,摸排出一些重大“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线索,现已成立由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深入侦办。
交警公布四起典型涉牌案件
1月6日,桥西交警大队将冀源汽配城刘某昆、刘某安及尹某爽等三名非法买卖伪造号牌贴的犯罪嫌疑人移送派出所,三人均被行政拘留10日。
1月9日,藁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李永庆、刘青会在育才街与能安街交叉口查扣号牌为豫BL0287、冀AA07F0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分别是田龙、王立山,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已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1月9日,藁城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张国英、郝小平在市府路与四明街交叉口查扣号牌为冀A059B6的小型轿车,驾驶人何菲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已采取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1月12日,赵县交警大队在永通路拦下一辆黑色长安牌小型轿车,经查该车所挂号牌为冀EK9654,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车号牌冀AU722S不一致,系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且驾驶人何庆辉无驾驶证。赵县大队对驾驶人做出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罚款20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这些都是涉牌交通违法行为
石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变造机动车牌证: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的;更换行驶证、驾驶证上机动车或者驾驶人照片的;涂改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临时行驶车号牌记载的信息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牌证;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牌证。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是指使用其他机动车依法取得的有效牌证。
查处的机动车号牌不属于该车的,应当区别机动车号牌的真伪,属于使用虚假号牌的,认定为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属于使用其他机动车合法取得的号牌的,认定为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