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岚)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河北省将全力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河北省虽不是“洋垃圾”进口大省,但多数企业生产管理方式粗放,污染防治设施落后。在一些区、县,还聚集着一批从事走私“洋垃圾”拆解和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活动的非法企业(摊点),一些市、县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
为此,河北省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管控措施,全面摸清河北省进口固废企业相关情况,严格审查申报进口计划,严格管控各类废旧资源加工利用企业,严厉打击惩处各类固废危废非法倾倒处置犯罪行为。
各市县环保局要立即组织排查“回头看”,全面建立工作督查排查台账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档案。所有问题企业,要全部挂账督办、验收销号,切实做到环保不达标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彻底消除问题隐患,以此形成倒逼机制,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
同时,加强涉危企业环境管控。河北省所有涉危企业要分期、分批全部安装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在企业生产经营重要工况场地、人车通道、贮存设施和污染排放数据监测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施设备,省、市、县三级联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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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底前河北危废经营单位完成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安装联网工作
河北省环保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岚)河北省环保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的通知》,为严格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河北省将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2018年1月31日前,全省所有正常经营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完成安装和联网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全省所有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单位、收集单位和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完成安装和联网工作。
通知要求,在重点产废单位的产生、贮存、物流通道等重点部位,以及经营单位(含收集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和豁免管理经营单位的人车通道、贮存设施、经营设施和污染物排放口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智能地磅、电子液位计等设备,集成视频、称重、贮存、工况和排放等数据,将有关数据实时传输至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固废平台)。其中,视频数据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的全省环保专网上传至省固废平台。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建或复产的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以及新建或恢复经营的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含收集单位)和豁免管理经营单位,均须按规定完成智能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对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为其颁发排污许可证,经营单位不得准许其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