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岁尾,威县法院积极利用信用惩戒的功能为法院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下大力气做好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快”字为上、精准案件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执行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人民法院对涉农涉扶贫民事商事案件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协调、解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将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或协助人民法院对涉农涉扶贫民事商事案件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涉农涉扶贫民事商事案件得以有效执行。
坚持“狠”字为心、让其无处遁形。在确认“老赖”名单之后,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统一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积极整理他们的信息,在院官网上、广场大屏幕、各个乡镇公示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在曝光信息中,除了有失信被执行人的名称、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未履行标的额之外,所有个人“老赖”的照片也被曝光。为加强惩戒力度,该院还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对于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和高消费限制。一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以信用惩戒;二是在乘坐飞机、列车卧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购买非经营必需车及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九项直接禁止,让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生活不利。
坚持“准”字为要、精准队伍抓“老赖”。我院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抽调精兵强将,与执行局干警一起组成三个执行工作办案小组,由三个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宣传及办案工作,查明确“老赖”所在。在开展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工作中,对有条件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财产,防止被执行人逃跑和财产转移,其中拘留7人,冻结存款25件,查封房产1件,扣押车辆1辆。对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221人均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威县法院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