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桥东区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 持续释放作风建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 邢台市东关逸夫小学校长郭建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自2013年9月起,郭建民为李某提供东关逸夫小学辛庄分校场所,同意其在校内开办辅导班。李某每月向辛庄分校缴纳一定费用,辛庄分校将该笔费用以福利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每位教职工。郭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徐永强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10月,邢台市精神病医院邀请上级医院两名医生来该院讲课。授课结束后,徐永强等四名工作人员在饭店宴请了前来授课的医生,并在宴请中提供了香烟。且宴请前购买了3条香烟送给被宴请人员。徐永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徐永强记过处分。
三、桥东区南长街办事处北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桂东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7月,张桂东使用北长村社区居委会公用面包车将其女儿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运回家中,并将该公务用车停放于家门口。另外,张桂东其及家人曾多次使用该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宜。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桂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豫让桥办事处北小吕村党支部委员郑增友违规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北小吕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务杂工人员等多人经时任北小吕村党支部书记郑增友批准,多次在该村一小卖部通过挂账方式购买公务接待用烟酒和食品共计3229.5元。郑增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郑增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