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利用本届五年时间对“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开展述职评议,旨在进一步强化县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促使被评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
近日,该县人大对县政府办、商务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和食药管局等五个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和一名法院副职开展了述职评议。目前已进入调查阶段,主要是听取被任命人员述职报告、填写测评票、座谈征求意见,调查其个人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的情况。调查阶段结束后,被评人员还要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并接受投票测评。最后,由县人大将综合评价意见反馈给本人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并由本人抓好后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