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赵克志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73人,实到6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及人选名单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省政府副省长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省十二届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以上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确定的个别专门委员会人选名单提请大会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以主席团名义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财经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了财经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了法制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提交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法制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由大会秘书处印发各位代表,并通知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办理。
会议还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大会秘书处根据主席团会议的意见,将这6项决议草案以主席团名义交各代表团审议。如果有代表提出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研究修改,经常务主席同意,提请大会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杨崇勇、范照兵、王增力、马兰翠、王刚、宋太平、王雪峰、赵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