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县委、县政府把扶贫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了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威县法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下大力气把人力物力向“执行”倾斜的同时,也认真做好扶贫脱帽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确定工作目标和案件范围。通过“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集中依法妥善执行涉贫案件,助推整体脱贫摘帽,具体工作目标:所有2017年以来受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贫案件(含终本恢复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完毕;所有终本退出的“涉贫”案件,必须符合程序和实质要件要求;涉贫案件当事人,在案件执行后仍属于贫困户的,政府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帮扶。案件范围:申请人是贫困户的;被执行人是贫困户的;申请人因生效法律文书赋予的权益不能及时实现可能返贫的;与扶贫工作相关的案件。贫困户认定以县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系统确定的对象为准。
二是强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分工,迅速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借鉴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经验,摸索、总结“扶贫+执行”新方法,最大可能保障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对涉贫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和扶贫部门要及时沟通衔接,通过对照贫困户档案,摸排梳理未执结的涉及贫困户案件底数,对于申请人、被执行人均为贫困户的,除保障贫困户生活必要财产之外的财物皆可以作为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或者终本以后,按照相关政策,将符合扶贫条件的被执行人作为扶贫对象,予以相应的扶持或者兜底保障;对于申请人为贫困户,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按照扶贫政策继续帮扶脱贫;对于申请人因案件一时难以执行,暂时不能获得款物而致贫或者返贫的,扶贫部门按程序将其作为新增贫困户或者返贫对象纳入帮扶范围;对于其他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