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上下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中,行唐县妇联开展了“美丽庭院”讲习所活动,县法院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执行者,派出代表积极参加该项活动。
“美丽庭院”讲习所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建设“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宜居乡村中的独特作用,使妇女讲习所真正成为塑造现代女性和现代家庭的精神家园。
县法院派出的演讲者,名叫王璐,是行唐县人民法院一名聘用制女法警,从事法警工作已有十余年之久。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凡涉及有女性被告人或女性犯人,都要有女性法警参与提审、押解、看押、庭审值庭。此次县妇联“美丽庭院”讲习所活动,王璐作为演讲人之一,用自己与被告人、犯人经常接触的亲身经历以及法律常识,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案例,向广大的农村妇女讲授法律知识、讲家长如何教育未成年的子女,讲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讲如何发挥家庭妇女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作用。
自月初以来,先后到南桥镇、口头镇、城寨乡近十个村进行了宣讲。她虽然不是专业教师,但她用朴实的语言、灵活的演技、丰富的知识以及鲜活的案例,赢得了广大妇女同胞的欢迎和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