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喜迎十九大

【十九大精神在河北】廊坊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7-11-17 9:27: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11月11日,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潘庄村东北的一片蓝色围挡里,堆着成捆的劈柴,不时有村民用车辆把家中不用的劈柴运送过来,工作人员一一称重、登记。“我们在全乡设立了2个燃煤和7个劈柴集中存放处。自北旺乡作为全市的试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八清零’行动至今,仅10余天时间,就清理燃煤2267吨、劈柴1352.5吨,收缴燃煤炉161个。”北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辛鹿介绍。

  这是廊坊市全面启动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一个缩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廊坊市委书记冯韶慧说,廊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廊坊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1+2”核心城市。今年1至10月,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及各项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形势依然严峻。“‘打赢蓝天保卫战’反映了党中央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也是对广大人民的庄严承诺。蓝天保卫战是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廊坊市市长陈平说,从现在开始,廊坊各地各部门将合力攻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出真招、用实招,攻坚克难、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从10月26日起,廊坊市大气办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八清零”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以北旺乡为试点,要求城中村、城边村,对燃煤、大小燃煤炉具、“散乱污”企业、露天焚烧、生物质存储、城中村养殖、无喷漆许可证汽修厂违规喷漆、涉VOCs工商户违法排污等行为进行“清零”。

  从11月开始,廊坊市制定实施《11月至12月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分阶段严格做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全市域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设施农业燃煤清零、“散乱污”企业治理、VOCs排放企业达标治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新能源车推广、老旧车淘汰、露天矿山修复、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等10项重点工程任务的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货运车辆不允许进出厂区;严控国Ⅳ以下尾气排放的各类货运车辆和一切冒黑烟车辆进城;从11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全市施工工地除国家和省、市批准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外,土石方作业全面停工。

  多年来,钢铁、人造板、金属压延、保温材料等传统产业,成为廊坊一些县域的支柱产业。但“大群体、小个体”“散乱污”企业聚集,是廊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对此,廊坊以“壮士断腕、浴火重生”的决心开展整治,将每家企业纳入网格化监管,对违规企业铁腕执法。目前,全市已完成1200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区域空气质量、生态面貌和产业结构实现好转。

  探索精准治霾新模式。全时关注环保部和省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及时启动应急预警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各地。为所有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或传感器,监控信息同步传输到全市空气质量管控平台,及时掌握各类污染源动态。

  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到实处,廊坊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11个督导组,自10月10日起进驻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此外,该市出台《2017年11月与12月环境空气质量周考核奖惩办法》,采用新的办法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周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通过财政结算兑现处罚,处罚资金统筹用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