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张家口市禁牧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标志着张家口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颁布实施。《张家口市禁牧条例》于2017年8月1日经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9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张家口市林业局白凤鸣局长在会上就记者提问时指出:近年来,随着全市造林力度的加大,森林资源逐年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截止2016年年底,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156.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森林蓄积量达到2490万m3。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造林绿化215.9万亩,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193.3万亩,占全年任务的90%。同时,按照《张家口市多种树工作方案调整方案(2018-2022年)》的要求,明后两年全市仍要完成人工造林101.7万亩、完成封山育林203.4万亩,还要重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到2022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的目标任务。
白凤鸣局长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张家口市禁牧条例》的颁布实施正当其时。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保护森林资源是保护生态系统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我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关系着“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成效,关系着“绿色办奥”的成功实现。为此,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将以《张家口市禁牧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林区禁牧工作,保护好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
白凤鸣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林业部门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张家口市禁牧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好对林区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把林区禁牧工作变成林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全市林区形成“人人懂禁牧、人人管禁牧”的良好氛围,为林区禁牧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切实加大《张家口市禁牧条例》的实施力度。严格按照《禁牧条例》的规定开展林区禁牧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切实加大生态扶贫力度。通过聘用生态护林员、发展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等措施,增加林农收入,确保林区群众实现“禁牧不减收”的目标。四是组织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张家口市禁牧条例》,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为全市“高标准完成三大历史任务,扎扎实实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努力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张家口市禁牧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大事,标志着张家口市从此结束了林区禁牧缺少执法依据的尴尬局面,预示着张家口市林区禁牧工作翻开了全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