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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2017-11-1 16:25:33   来源:本网  
  近年以来,香河县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下功夫,努力做到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市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以情待人 为民司法 便民举措暖民心 
  不断优化常态化便民服务机制,在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以诉讼费减免缓、司法救助为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低成本、易接近、看得见的司法公正。针对部分申请人涉诉致困、致贫,从而滋生信访上访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多方筹集300万元对涉诉致贫、特困申请人等特困群体给予经济救助,妥善解决了一批诉讼、执行难案和信访老案。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设立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五年以来,共对800余件案件实施减免缓诉讼费400余万元,让“有理无钱”的老百姓、小微企业真正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以巡回审判为依托,在人口集中村街、企业设立巡回点,定期派法官现场办案。法官们深入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办案,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坑头上,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的心坎上。我院规定赡养、相邻纠纷、当事人行动不便、在当地有一定典型性和影响力的案件必须巡回审判,并把巡回审判纳入岗位目标绩效考核。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电话预约等方式,每年开展巡回审判案件均超过百件,在老百姓家门口就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对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进行全面改造,设有导诉分流、立案审查、接待查询、司法救助、材料收转等八大窗口,设立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配备格式诉讼文书、电脑,设置醒目指示牌、无障碍通道等人性化设施,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整个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开放式、无障碍、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诉讼活动。 
能动司法 延伸服务 利民举措舒民心
  把加强司法调解作为案结事了的重要手段来抓,要求办案法官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做文章,在“了”字上求成效,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调解工作中总结提炼出的“调解八法”“七段式调解法”“调解谚语”“精品调解室”等已成为响亮的品牌。同时,把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绩效考核,每一季度都评选“调解能手”,确保调解质量。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70%以上,派出法庭均在8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自诉案件的调撤率达95%以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走出了一条“调解多、判决少、上诉少、发回改判少、信访少”的良性循环之路。
  着力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诉调对接整合调解资源,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与行政机关、仲裁部门、调解组织的对接,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和家事纠纷,缓解诉讼压力。建立民调网络制度和民调指导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各个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各法庭帮助各村街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专人担任民调员,形成民调网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采取给民调员集中讲解法律、购买法律刊物、集中培训、邀请旁听案件、参与案件调解等措施,使指导民调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使大量纠纷在诉讼外得到彻底解决,维护社会和谐。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恢复重建8个一乡一庭,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功能,建立矛盾纠纷梯次滤化、简繁分流,切实有效化解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诉前联调室,返聘两名离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建立引入社会力量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调解志愿者协会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将部分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减轻审判和执行工作压力。
  贴近群众 扩大民主 推进试点赢民心
  以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逐步探索出人民陪审员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的新路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把人民陪审工作当作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门成立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办法》,从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职权、惩戒机制、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人民陪审员司法行为。2015年初,就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由过去的52名倍增为164名。坚持创新机制,大胆尝试人民陪审员多于法官的“2+3”“3+4”大陪审模式,打造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香河模式”,总结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活力。试点改革经验做法被《新华网》、《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介绍。
  为确保公平公正,参审陪审员启用电脑选号,随机抽取。同时,将案件按照性质进行分门别类,结合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安排参审,确保陪审员发挥专业特长,与法官形成互补,充分把司法力量有效释放到基层,把司法温暖传递、辐射到人民群众中,增加了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和谐香河、法治香河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敢于担当   灵活执法   和谐执行顺民心 
  先后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涉党政案件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反规避执行、飓风执行等专项行动,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采取拘留、罚款、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予以惩戒。通过采取千里追踪、深夜围堵拦截、假日蹲守围掏等措施,强化执行威慑。同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强化与执行联动部门的配合,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   
  加大宣传及曝光力度,采取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将85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在县电视台、新城广场电子屏等媒介公布“老赖”名单信息,利用乡镇赶集日发放执行宣传材料,在村街、集市显著位置张贴执行公告,让“老赖”无处遁形,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我院执行工作先后被省法院评为“清理积案先进单位”“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先进单位”。
  在做好强制执行的同时,坚持“文明执行”“和谐执行”并重。对申请人生产生活困难且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积极争取司法救助;对于能够缓解时间使企业恢复生产的执行案件,做好申请人工作,最大限度地给予缓期执行或分期执行;对于查封或执行中可能影响到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坚持谨慎行事,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执行僵尸企业案件中,把握好执行尺度,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诉讼加重经营困难,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生存发展。先后化解多起多年执行不能的案件,化解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社会风险,使企业重获新生。
  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提升形象安民心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建院之基、立院之本,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社会评价不断提升,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精神风貌。
  坚持党建先行,年初第一个全院大会即部署党建工作,明确抓好党建工作就是最大的政绩,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通过院长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集体宣誓,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开展书画摄影比赛,慰问老党员,举办首届运动会,创设走廊文化,征集廉政名言等举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走出了一条“文化育人、党建兴院”的新路子,增强了队伍凝聚力,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为审判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新香河》头版全面宣传介绍了党建工作做法。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反“四风”要求和“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经常性审务督察,对有违纪苗头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抓早抓小,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司法清正廉洁。目前,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立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创新培训形式,注重实务技能培训,建立法官讲堂、法官沙龙、道德课堂,开展审判实务、党务、廉政等微课堂活动,组织开展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审判工作例会、调查研究、庭审观摩、百日办案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司法水平。
  强化公信立院,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品质取信于民。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努力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法官管理体制,组织落实首批27名法官入额工作,组建25个审判执行团队,探索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审判团队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优化办案资源,实行内部挖潜,打破现有庭室受案范围限制,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机构整合,将现有庭室合并为八个,员额法官逐渐承担起执法办案第一责任,逐步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促进案件质效整体提升。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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