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市环保执法人员近日查处一起化工企业将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碱液非法转运处理的案件,并发现这家企业存在非法处置废甲醇钠包装袋、露天存放烟道灰等多项环保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对这家企业合并处罚240万元。
记者从辛集市环保局了解到,辛集诚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位于辛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生产荧光增白剂和医药中间体。今年4月,这家公司就因原材料违规存放发生泄漏受到环保部门处罚。9月13日,辛集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公司非法转运废弃物,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蹲点监控,并查获一辆装有21吨废碱液的罐车。
经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将生产环节产生的废碱液非法转运到河南沁阳营铎化工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7》,废碱液为危险废物,但执法人员发现,接收废碱液的河南沁阳营铎化工厂只是一个生产、销售硫化钠的企业,并无危废处理资质。
辛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随后检查发现,辛集诚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还存在着脱硫除尘防治设施未按规定正常运行、200公斤烟道灰露天存放、非法处置废甲醇钠包装袋等行为,给当地的环保工作带来恶劣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相应条款规定,辛集市环保局对辛集诚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作出合计处罚240万元的决定。目前,这家公司已缴纳全部罚款,正在停产整顿,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